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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关于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11-26 09:19:58 点击量:次 分享到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进行2019申请-考核招生报名工作。

一、招生专业目录

2019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学术型

1、学位要求:

(1) 毕业5年内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不含同等学力),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 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生。

2、英语水平要求:

英语水平要求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近五年):

(1) 雅思IELTS总分6.0分;

(2) 托福TOEFL总分80分(IBT);

(3) 大学英语六级总分460分。

3、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近三年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发表过第一作者(须为自然排序第一或最后通讯作者)的中科院分区1-3区SCI或SSCI论著(不包括个案报道、会议论文、论著摘要、综述、短篇报道、Meta分析、Letters等);

(2) 排名前1/2位置发表过中科院分区综合性1区TOP期刊或Nature Index收录期刊论著或ESI高引/热点论文。

(二)专业型

1、学位要求:

(1)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 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生。

2、英语水平要求:

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

(2) 托福TOEFL总分≥70分(IBT);

(3) 雅思IELTS总分≥5.5分。

3、5年内发表过第一作者(须为自然排序第一或最后通讯作者)的A类期刊论著(《温州医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定级名录》)或SCI论著(不包括个案报道、会议论文、论著摘要、综述、短篇报道、Meta分析、Letters等);

4、临床要求

(1)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含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的七年制应届生)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最晚于入学时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成绩,否则视为资格不符。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七年制应届生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所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专业学位培养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2) 临床医学往届硕士研究生从事临床工作且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博士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3) 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师,报考博士专业与工作岗位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三、招收程序

(一)网报及资格审核

有意向报考生须于127日中午1200前在研招网进行网报(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并于128日前将以下报名材料寄送(顺丰或EMS)或递交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茶山校区同心楼624室),逾期概不受理。

报名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需具备有效注册章)复印件一份;

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个人陈述:包括个人详细经历、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不少于1500字);

4)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密封后提交,模板见附件2);

5)温州医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附件3);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复印件)

7)已发表符合要求的代表论著限一篇(中文期刊含封面目录和正文,SCI杂志收录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

8)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我校历届生的硕士课程成绩单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温州医学科大学综合档案室茶山校区同心楼二楼201办公室复印);

9)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本校研究生不需要提供)。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10)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11)应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提供由培养单位开具的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证明1份(本校研究生不需要提供);往届硕士研究生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12)职称证明材料(若有)

上述材料中(1)-(9)为申请学术型博士学位必须提交材料,(1)-(11)为申请专业型博士学位考生必须提交材料。

(二)综合考核

学校按学科专业成立综合考核专家小组(原则上至少由5名教授组成,其中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对考生进行集中综合考核,考核方式可以采用笔试、面试、专业综合知识答辩、实验操作、临床技能操作等方式,对考生学术素养、培养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等进行综合评价。

(三)考核小组对考生在综合考核中的表现进行集体评议,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后公示。综合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妥善留存备查。

四、有关说明

(一)我校“申请-考核”制方式限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就读期间需全程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二)学术型非定向博士研究生:1万/生/年;专业型非定向博士研究生:1.2万/生/年。

)因研招网报系统中报考信息里考试科目为必填项,请考生务必任选其一,以便顺利报名。

(四)我校学术型及专业型博士培养方案及申请学位所需发表文章规定见附件4。

(五)专项计划具体内容见附件5。

(六)我校普通招考招生简章将于“申请-考核”制招考完成后发布。

 

 

 

附件1: 温州医科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zip

附件2: 报考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推荐信.doc

附件3: 温州医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pdf

附件4: 博士培养方案及申请学位所需发表文章规定.zip

附件5: 温州医科大学与瑞典隆德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实施细则.docx

 

 

 

                                                     研究生院

                                                20181125